出入境业务出啦!
规定:
未成年人在居住地办证,可放宽申请条件,只需未成年人父亲或母亲一方已经申领合法有效的居住证,且未成年人本人已经在居住地登记有流动人口基本信息,通过提供父母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,办理护照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(赴台定居除外)更加方便。
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龚小龙介绍,居住地、工作地和人事主管部门都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,凭《浙江省居住证》,同样可以办理出入境证件。
自7月27日出入境业务推出后,累计已办理业务三四十件。下一步,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将优化服务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,让市民更多地感受到“最多跑一次”带来的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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